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石刑下的女人Women In Shroud 》(2009年)

《石刑下的女人Women In Shroud 》
導演:Farid Haerinejad 及 Mohammad Reza Kazemi
伊朗‧2009‧彩色‧73分鐘
波斯語對白,中英文字幕

      今天到「新婦女協進會」參與由「國際特赦組織(香港) Amnesty International Hong Kong」舉辦的「人權紀錄片展」放映活動,觀看了一套非常沉重的影片─《石刑下的女人》。正如活動對影片的介紹所寫,「你或許對石刑感到陌生,或許不曾想像石刑仍然在今天發生!」「石刑」於我們或許是一種陌生的刑罰,但如斯殘酷的虐殺現今仍在半秘密地進行,而且對象往往是社經地位較低的婦女。我說它們是「半秘密」,因為反石刑的人權組織成員都難以尋得確切證據,既沒有白紙黑字的文字、亦甚少留有照片、圖像,但石刑確實在發生。「半秘密」的另一原因就是它往往需要大量共謀者才得以進行。
       影片中沒有行石刑的影像,但由一位人權組織成員口述,將過程鉅細靡遺說出。我不想詳述,簡而言之,就是將一個人的大半身埋在泥土中,令他/她不能逃走,再以石頭活活將他/她擲死,受刑者的死狀可怕,大多會頭骨爆裂、腦漿溢出......受刑者的罪名多是通姦,在異性戀框架下,受刑者理應是一對男女。那麼,為何會說受刑對象以女性為主?事實上,我對判罰石刑的準則和理據仍然不是太了解,或許,那根本是無甚準則可言的。影片提到幾個個案,個案中人有的得到通姦的罪名,但在我看來,卻是無罪之人,感覺上罪名都是莫須有的。舉例來說,(1) 有一個女人在15歲就要結婚,婚後被丈夫迫當娼妓和虐待,多次逃走不果,後來輾轉被販賣,最後被指跟兄弟亂倫,但她供稱是被兄弟強暴。(2) 另一個案是兩個女人被三個男人企圖強暴,其中一個女人取出刀子反抗,自衛殺死了那個企圖強暴她的男人。所以,那個所謂通姦的罪名跟我們平常理解不同,應只是跟性相關的遭遇已可以此入罪。
       回到受刑者多是女性此問題,單從上述兩個個案已可有初步理解,這實在跟男權文化下女性地位的低微有著直接關係。我特別要說個案(2)的女人,她的行為其實應屬「自衛殺人」,在當地卻是不成立的,因為當地將「自衛殺人」界定是捍衛自己的生命、財產和榮譽,但當事人已非處女,所以不可以說自己逃避強暴而殺人是捍衛榮譽。我們聽來覺得荒謬,但這的確是當地人所相信的,他們甚至認為非處女被強暴也是平常不過的事!(強暴處女才算是罪行,不過原因應該是強暴者會被視為侵害到另一男性的財產) 看到這些相關片段實在令我覺得心寒,更令我不安的是,我強烈地感到那些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世界的每一角,包括我們身處的香港也在運行。例如,很多風化案的事主都會被批評為衣著或行為不檢,是自己誘使他人犯罪,如果受害人是性工作者,對其施加的罪行甚至不被視為罪行。這齣影片固然令我們認識到「石刑」的殘酷,但我認為它能帶出更深層的意義,就是讓大家記住那些男尊女卑的性別觀念如何醜惡守舊!難題生而為女,就理所當然應該被傷害、侮辱、賤視?更重要的是,不要以為那些只是別人的故事,我們自己也正生活在如斯環境之中。

       最後,想記一件令我久久不能釋懷的事,早幾天我向父母提及一間食店為男嬰和女嬰的彌月宴設立了不同價格,我無心地慨嘆一句:為什麼生而為女,一開始就要被視為次等、被賤視!我爸竟然說,所以大家才重男輕女。我聽後真的很震驚,雖然他一向是一個極端性別主義者,我不知道他竟然那麼的病態,他的意思是正因為女性生下來都是次等的,所以大家重男輕女也是非常合理的,沒什麼問題!現在想起他的說話也令我非常難受,潮籍家庭的女性簡直是由出生的一刻已被詛咒。現場,我真真想許一個願和發一個,就是希望以後千千萬萬的潮籍家庭都生不出女兒、他們的兒子長大亦娶不到媳婦!對呀,請你們絕後!不要在我們的世界繼續散佈性別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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